項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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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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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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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畢業校友辦理各類學籍資料申請辦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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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申請辦法 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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軍費生應履行之義務及應遵行之事項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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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依招生簡章所定之修業期限,完成學業。 |
2. |
預備學校國中部學生畢業後,應考入預備學校高中部或軍事學校常備士官班就讀;預備學校高中部學生畢業後,應考入軍事學校正期班、專科班就讀。 |
3. |
軍事學校畢業任官後,應服滿招生簡章所定之現役最少年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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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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軍費生在學期間是否可以申請休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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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本校學則規定,學生註冊後因故(病)申請當學期休學者,須於該學期期末考前,由家長或監護人具函申請,經核准並辦妥離校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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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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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學要件為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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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涉嫌刑事案件致不能繼續修業。 |
2. |
因公假、事假、病假或其他事故,致每學期缺課超過教育時間五分之一者;教育時間計算,以本校各學院教育計畫律定之教育時數為準。 |
3. |
自費生自請休學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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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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軍費生在休學期間是否仍享有在校公費待遇及津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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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「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發給及賠償辦法」第6條規定:軍費生休學者,自休學生效之日起,至復學生效之前一日止,停止發給公費待遇及津貼。但因公受傷休學者,仍發給津貼及健保補助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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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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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學期程的限制為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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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修業期間休學者,以一次為限,且自核准休學之日起算,不得超過一學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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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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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可以申請提前復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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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休學期間,尚未超過教育時間五分之一規定時限者,得請求提前復學;請求提前復學經核准者,其休學期間得按事、病、公假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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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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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學須備齊何文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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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學學生復學時,須由家長、監護人或原屬單位具函申請,並檢附休學事由消滅證明,始准復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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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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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復學後之修業狀況為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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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學學生復學應以入原肄業系(組)之學年(期)繼續修業為原則;原肄業系(組)變更或停辦時,各學院得輔導學生至適當系(組)繼續修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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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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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「新生訓練成績」不及格是否繼續修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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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本校學則規定,新生訓練結訓成績不合格者,應予退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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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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軍費生退學是否可以申領修業證明書及成績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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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學之軍費學生須賠償在校期間費用,或完成分期賠償公證手續後,得發給修業證明及成績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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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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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除學籍之軍費生是否可以申領修業證明書及成績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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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國防部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,開除學籍學生及研究生,不發給修業 (轉學) 證明及成績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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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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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得獲授予「學士學位證書」要件為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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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修滿應修科目與學分。 |
2. |
規定年限內完成應受之實習或寒暑訓,且成績合格。 |
3. |
完成教育計畫內所定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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